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方面,按照“同步推進、適度超前”原則,以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、京津冀城際連接通道、省內城際公路等為重點,因地制宜推進城區(qū)充電設施建設,逐步形成快速充電服務網絡;到2020年基本建成車樁相隨、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體系,形成2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能力。
通知還表示,加強智能電網、分布式能源體系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、燃料電池等重點新興領域標準建設。用足用好國家支持能源發(fā)展的各項政策措施,在煤礦安全生產、新能源開發(fā)利用、集成互補、互聯(lián)網+智慧能源、新能源汽車等領域,積極爭取國家建設規(guī)模、示范項目和財政稅收支持。